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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上游“水排污权”交易首单达成
安徽排污权交易实现“零的突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12-29 08:34:05 责编: 刘东伟

本网讯(记者 夏胜为)环境有价、资源有偿。12月28日,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交易系统在黄山市正式上线并达成首单。由此,我省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迈出实质性一步,排污权交易实现“零的突破”。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去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排污权管理工程”列为“十大工程”之首。

作为全省首个排污权交易试点市,黄山市积极实施排污权管理工程,完成流域3700多家企业排污权确权,探索流域排污权交易和初始排污权分配制。今年11月1日,《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点)》施行。

根据试点办法,原先无偿获得的排污权改为有偿获取使用,企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等产生的富余排污权,可按规定交易。购买排污权的企业能够扩大再生产,出售排污权的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排污权在市场间流通,起到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交易系统上线当日,经过多轮网上竞价,“2020年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化学需氧量第一期出让”项目达成交易,溢价率86%。

“我们将打造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典范,为全省排污权交易提供‘新安江方案’。”黄山市委负责同志表示,将完善交易体系和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加强排污权使用行为的执法监管,真正发挥排污权交易的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表示,排污权管理体现了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强化“环境有价、资源有偿”意识的行动自觉。此次水排污权交易启动,是我省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将产生示范效应和先导作用。

“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的有益探索。”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万伦来表示,此举对于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地方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推动企业走绿色发展、清洁生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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