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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立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12-30 08:51:15 责编: 刘东伟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12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辅警的身份性质、职责权限和待遇保障。

据了解,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已达7万余人。广大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辅警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对辅警正常履职和队伍建设造成不利影响。《条例》的出台,为规范辅警管理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标志着我省辅警管理工作将进入法治化阶段。

《条例》首先明确了辅警身份,即“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在工作内容上,《条例》作出分类规定,明确文职辅警主要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主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辖区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社区服务以及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条例》同时明确,辅警依法履职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

就辅警招聘工作,《条例》规定,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基本原则,明确用人计划审批制度,由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对拟聘用的辅警,公安机关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在待遇薪酬方面,《条例》明确,要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辅警薪酬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依法为辅警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对直接协助参与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还要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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