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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守护百姓“钱袋”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7-19 09:03:03 责编: 刘东伟

高息诱惑、消费返利、以房养老、私募入股、虚拟货币……这些词汇对于热衷投资理财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但打着这些旗号的投资靠谱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近日,我省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在全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人们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非法集资“套路”多

“一个月年利率12%、两个月年利率14%、三个月年利率16%……”在“胜辉贷”App上,这样的宣传广告吸引了不少投资人的目光。半年多时间,高林、陈一峰、王瑶三人利用“胜辉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向3000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3300余万元。日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林、陈一峰、王瑶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胜辉贷”平台的操作主要在网上进行,投资者在手机上下载“胜辉贷”App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同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期限、金额,所得到的利息回报和本金可直接在平台上提现。然而投资者没想到的是,“胜辉贷”投资平台上发布的投资标的,都是虚拟的,根本就没有借款的第三方,属于非法集资。眼下,不少非法集资活动从原来的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网上网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演变,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

非法集资作为金融领域中典型的“无照驾驶”行为,已经成为非法金融“牛皮癣”。近年来,网贷、私募、涉农涉老、房地产、预付卡等传统领域存量风险加速释放。同时,一些领域的增量风险也在滋生,出现了一些新苗头、新特点。安徽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逐渐脱离了实业,泛金融化特征比较明显,有的包装成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有的借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新型模式,同时还呈现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复合交织的趋势。“时髦概念+政策捆绑+高大上包装”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黄金三要素”。比如当下热门的“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区块链、要素市场、5G网络、碳中和等概念,先后都成为非法集资的马甲。以“区块链”概念炒作为例,其通过后台控制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营造高盈利假象,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具有较强的诱惑性。其实,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实质仍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提高警惕莫上当

“要理性,不要侥幸;要稳健,不要冒险;要警惕,不要盲目。”最近,合肥市民陈阿姨在各家银行网点内经常能看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页,“我拿了好几份回家,这几句话我记得很牢,投资理财有必要,但是千万不能侥幸、冒险、盲目。”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合肥市包河区万达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品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投资者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同时,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该负责人建议,投资者应学习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不能陷入某些换了“马甲”的非法集资陷阱。防范非法集资可以采取“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四看”就是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三思”是思考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思考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思考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同时,“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法律合规部工作人员黄钰叶提醒,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动态监管,提前预警,严治非法金融顽疾

“避免更多群众陷入集资骗局,还必须在‘治未病’方面下功夫,前移关口、防微杜渐,全力推进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地都在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各地对非法集资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社会氛围正在加速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施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是《条例》最主要的立法目的。《条例》明确,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个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就是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就是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也就是社会性。因此,企业在融资时一定要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限定融资对象、严格限定资金用途,不要耍小聪明、动歪脑筋。

眼下,非法集资活动由原来的一地一市的实地经营,转向离散化的线上经营,跨省、跨域甚至跨境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实践中,有不少不法主体刻意将集资活动化整为零,注册地、经营地、资金流向地、投资人所在地分散割裂,监管打击难度明显加大。因此,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动态监管,提前预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金融系统贯彻“六稳”“六保”要求的重要抓手。为此,要针对非法集资新变化,抓紧构建常态化非法集资防控治理体系。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普及。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加强联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让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无处遁形。

(本网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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