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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现哪些症状需要到医院就诊?合肥市卫健委回复
来源: 大皖新闻 2022-12-15 17:13:32 责编: 武静

大皖新闻讯 12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发布热点咨询最新回应。其中有网友问,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现哪些症状后需要到医院就诊?

合肥市卫健委回复: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都是可以居家的,只有少部分有严重基础病的可能需要到医疗机构就诊。如果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建议跟社区医生联系,如果病情非常重的话,直接就可以联系120到医院进行诊治。

一是出现呼吸困难和气短。

二是经过药物治疗以后仍然持续发烧,超过38.5℃,且超过3天。

三是原有的基础病加重了,用药也控制不住,或者出现心前区疼痛这些急危重症风险的,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救治。

四是儿童、小孩出现嗜睡、呕吐、腹泻、拒食等,治疗以后症状无法缓解的,超过两天以上的也要到医院。

五是孕产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气短或者胎动异常的,也需到医院救治。

另外,有网友问: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不去医院治疗?

合肥市疫防办回复:轻症和无症状、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其处于稳定期的感染者,可以不去。这部分人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居家观察强调观察和治疗,一方面要定期测体温、观察自己的各种症状,同时,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各种症状可以对症服药。如果家里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婴幼儿等,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造成潜在的传播风险,要规范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

针对老年人群,建议:60岁以下,没有基础病,无特殊不适可居家治疗;60岁以下,有基础病,病情稳定可尝试居家,密切观察;60岁-79岁,没有基础病,无特殊不适可居家治疗;60岁-79岁,有基础病,病情稳定可尝试居家,密切观察。奥密克戎感染,一般持续5天左右,最多7天,可能症状慢慢就消失,所以不用担心。一般在临床上建议38.5℃以上,用退烧药。市民朋友没有必要为这个去特意囤药,跟平常一样,家里常备一点药即可。轻型和无症状的大部分患者不吃药也能好。采用跟我们病情相适应的治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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