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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我市文保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合肥日报 2021-07-19 16:46:15 责编: 楚苏苏

唐氏住宅,位于包河区淝河镇,曾做过渡江战役的后方医院。因建筑风格独树一帜,这座古民宅作为民国时期合肥乡土民居的代表作,2011年被列为合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市财政投资700余万元,拟对其进行修缮。

这只是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围绕文化遗产开展了多项保护工作,市政府定期听取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专题汇报,总结年度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并形成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

据市文物管理处文物普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95处,其中古遗址131处、古建筑100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60处、古墓葬44处、石窟寺及石刻4处,其他文保单位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近1700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市委宣传部大力推进,市文旅、文物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通力协作,我市文保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据市文物管理处副处长路文举介绍,“十三五”期间,市、县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共投入8000多万元,实施了40余项文物保护工程,先后对刘铭传故居、冯玉祥旧居、张治中故居、李克农故居、卫立煌故居、大孔祠堂等文保单位进行修缮。今年,合肥市博物馆设计方案招标已完成,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健全完善文物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更好地呵护全市文物资源,我市为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了专项保护规划。2013年通过量身定制《合肥市城市紫线规划》,将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纳入到合肥市城市发展总规,为保护和持续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了规划控制依据。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新增23条(款、项),增加水下文物保护内容,明确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强化了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针对不同类型的文物制定了相应的文物保护措施,鼓励文物资源依法合理适度利用。

2020年,《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实施办法》出台,通过优化流程、精简合并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管理,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系统,实现了工程建设中文物保护前置,解决了城市发展与文物保护的规程规范问题。

据市文旅局统计,我市按要求对第八批国保和省保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核对和重新划定。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均竖立了保护标志碑,每处不可移动文物都有了明显的标识;文物保护单位都建立了档案,确立了保管机构和保管专人,并及时动态性地修订更新档案记录;对没有管理使用单位的文物点,聘用了文物保护员,对各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安全巡查,及时掌控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安全状况,对有可能危及文物安全的建设行为提前介入,避免工程建设对文物造成破坏。

博物馆事业不断发展

近年来,随着博物馆热的不断升级,各地博物馆成为重要的旅游项目。据统计,我市现有40家博物馆(不含省级馆),其中国有博物馆15家、非国有博物馆25家。馆藏文物12000余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06件(套)、二级文物195件(套)。

近几年来,我市非国有博物馆事业不断发展,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增幅明显。截至去年,这一数字已是五年前的两倍之多。为此,市文旅、文物部门制定了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备案标准化材料清单,从申请到备案登记,全程指导、全力协调,沟通解决非国有博物馆在备案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此外,市政府每年列出100万元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为即将建设的合肥市博物馆征集展品提供资金保障。

保护文物,除了存史资政,其更大的功用是供世人参观游览,从中增长见识,知史鉴往。目前,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筑过程中,市文旅部门注意发挥文保单位与文博场馆的基地作用,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城市客厅”。如李鸿章故居陈列馆、巢湖“三将军故居”已逐步发展成为合肥市乃至安徽省的重要旅游接待窗口和城市名片;渡江战役纪念馆“我为大军送物资”课程荣获中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全国优秀教学设计奖”;六家畈古民居群内开办的票证博物馆、奇石馆,三河民俗博物馆利用历史建筑陈列的匾额、古陶瓷、传统家具等传统文化展品,年接待观众逾5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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