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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飘”,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有方案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1-05-06 09:42:39 责编: 徐文娟

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紧盯”扬尘、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天眼”紧盯扬尘,超标就预警

为持续改善我省城市空气质量,今年全省各地将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

为了治理工地扬尘,我省将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出台激励机制,鼓励建绿色搅拌站

在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

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按照要求,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

暂停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工程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另外,各地主管部门要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扬尘防治不到位、不履行职责的建设、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强信用监管。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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