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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6%
增幅居全国第三位 四季度增速超过疫前水平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1-28 08:45:13 责编: 徐文娟


本网讯(记者 胡旭)省统计局最新发布2020年全省消费市场统计分析显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3.7亿元,比上年增长2.6%,这一增长速度居全国第三位。经历疫情冲击,全年消费增长呈现逐季较快恢复态势,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5%,增速超过疫情前水平。

统计显示,2020年,全省商品零售额16353.3亿元,比上年增长3.8%,餐饮收入1980.4亿元,下降6.3%,但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6.6个百分点。

乡村市场增长快于城镇市场。城镇市场零售额15102.1亿元,比上年增长2.4%。乡村市场零售额3231.6亿元,增长3.9%。

省统计局分析,去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省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9%。二季度以后,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特别是在多项促消费政策措施带动下,市场销售逐步转好,二、三、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幅度都明显快于全国。粮油食品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全年累计增长11.8%,对全省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贡献达42%。同时,疫情导致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求增加,全年中西药品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增长5.2%。

刚性消费之外,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态势更趋明显。全年智能家用电器、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限上零售额分别增长161.2%、56.1%、53%和32.7%。大件消费回补,特别是汽车家电销售明显好转,全年汽车类、家电类商品限上零售额由一季度的下降24.1%和18.3%转为全年增长4.2%和3.6%,对全省限上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4.4%。

线上消费保持高速增长。全年限上批零企业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5.3%,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上年的10.4%提升到12.5%;住餐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餐费收入增长59.1%,占限上餐费收入比重由2.8%提升到4.6%。

省统计局分析指出,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起效发力,总体来看,今年消费市场稳定恢复基础将更加牢固,有望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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