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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6-04 07:57:22 责编: 武静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

◎ 国考断面实现劣Ⅴ类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 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本网讯(记者 夏胜为)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表明,去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幅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第2位;国考断面实现劣Ⅴ类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PM2.5和PM10年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16个设区市重度污染天数累计为38天,同比下降45.7%。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和黄山5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其中黄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持第5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36条河流、37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类至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6.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为Ⅳ类、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地下水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公报还首次公布气候变化状况。2020年,我省年平均气温为16.6℃,较2010年上升0.5℃。经初步核算,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8%以上,完成“十三五”目标。

“我省正试点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在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设立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到2025年,全面建立责任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监督体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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