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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一百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6-09 08:15:55 责编: 刘东伟

本网讯(记者 吴量亮) 6月8日下午,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邀请了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作了题为《我国的行政执法与监督制度》的专题讲座。会议强调,要以举办这次法治专题讲座为契机,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助推法治安徽、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会议指出,当前安徽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只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才能营造更为可靠、更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以政府的有为促进市场的有效。要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深化政府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树立“政策不兑现就是公共欺诈”的意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法盲现象,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强调依法依规将由省政府审批的有关用地事项,委托给设区市和县级市、省直管县政府批准,是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培训和监管,确保受委托市、县(市)政府严格按照法定审批流程、内容及有关要求开展用地审批工作,切实履行好委托实施工作职责,实现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出解,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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