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安徽
怀远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首要分子获刑6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18-12-28 15:54:03 责编: 徐文娟

新安晚报讯 今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结果,魏某某等6名被告人被控寻衅滋事罪,魏某某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6年,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至2年5个月不等。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郭某、姜某、崔某某、钟某某、赵某某恶势力团伙为索要债务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经公安机关制止、处理后,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六名犯罪嫌疑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犯罪集团。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据了解,该案是怀远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怀远县公安局侦办的全县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年亚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


    相关新闻
我省22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