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财务数据不真实”、“客户信息保护不力”“赔款支付时间超法定时限”……1月5日,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银保监局”)获悉,该局在2019年共开出72张罚单。其中仅去年12月24日当天就开出38张罚单,阳光财产保险省、市公司,国华人寿省、市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及其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管理层共计被罚428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省公司赔款支付时间超法定时限被罚
近日,记者从安徽银保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看到,安徽银保监局于12月24日当天,共发布38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总处罚金额达到428万。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市公司及其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管理层被开出7张罚单,共计被罚款120万。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以罚款50万元。此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赔款支付时间超法定时限和理赔数据不真实,被处以行政罚款31万元。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违法违规多达13处 被罚500万元
记者在安徽银保监局官网看到,去年8月19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有13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500万元。
官网上公示的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安徽省农信社联合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多达13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违规代持债券,协助某农商行逃避监管要求”“变相超额占用社员机构清算资金”“客户信息保护不力”“业务数据、监管数据质量差”“信息科技风险二三道防线履职不到位”“信息安全事件及漏洞未上报”等。
此外,安徽省农信社联合社的多名高管、部门负责人也因此受到相关处罚。
华融消费金融因消费贷款用途不合规等被罚60万元
记者在安徽银保监局官网上看到,被处罚的还有消费金融公司。2019年11月,注册地为安徽合肥的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因存在“消费贷款用途不合规”“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形成重大风险”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安徽省银保监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公司行政罚款60万元。
国华人寿保险省、市公司一天被开出8张罚单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65号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客户信息不真实被处以罚款30万元。12月24日当天,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20万元。
记者梳理时发现,12月24日当天,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市公司多名高管、部门负责人也因此受到相关处罚,共被开出8张罚单,共被处以罚款75万元。
此外,诺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广州大美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被处以30万元、21万元罚金。
赵琳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