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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还打伤警察 婆媳同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07-06 09:33:19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昨日,安徽商报记者从马鞍山雨山区法院获悉,一对婆媳遛狗不牵绳也不听劝,还暴力阻挠并造成民警等7人受伤,被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近日,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婆婆张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去年,马鞍山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两名队员和九华派出所两名辅警,在辖区某小区开展“遛狗不牵绳”整治行动。其间,发现一条宠物犬多次(此前已告知犬主人刘某某)未按规定牵绳,众人按要求欲对该宠物犬进行收容。见此,刘某某和张某某(刘某某婆婆)发现后上前阻挠。刘某某强行放走捕捉器中的宠物犬后,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抓挠、蹬踹等行为,致一人手机屏幕摔碎,两人多处被抓伤。九华派出所接警后,派出三名民警赶往现场。之后,民警对刘某某进行口头传唤,遭到其拒绝,后又对刘某某进行强制传唤,依旧遭到其强烈反抗。

此后,刘某某通过抓挠、脚踹等手段拒绝上警车,而张某某不断辱骂、推搡、拉扯执法人员,并试图通过多种方式阻挠执法人员将刘某某带离。整个执法过程中,现场执法的7名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其中两人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以暴力袭击、威胁等方法阻碍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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