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举报奖金 男子状告市场监管局
怀远县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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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12-08 09: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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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娟
安徽商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原告石某向被告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反映某购物广场销售散称红糖违法,市场监管局作出《奖励通知》,奖励原告200元。后原告对奖励金额不服,将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12月2日上午,怀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原告称,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举报奖励的等级应属于一级,奖励金额应为2000元。原告认为,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事实不清,奖励评级不准确,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奖励通知》并重新作出举报奖励。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副局长作为出庭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