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安徽
芜湖长江三桥收费标准出炉!10月15日起实施
来源: 芜湖发布 2021-09-16 10:11:31 责编: 徐文娟

据芜湖发布微信号消息 芜湖长江三桥收费标准出炉!10月15日起实施。具体如下:

芜湖长江三桥公路桥收费站位于鸠江区二坝镇境内长江三桥公路里程K0+270处。项目由芜湖长江大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收取的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不挪作他用。

2021年10月15日零时起(以车辆经过收费站时间为准),收费期限暂定5年。

国家政策明确的免收通行费车辆范围

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2.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4.符合国家运输鲜活农产品减免通行费政策的车辆;

5.按国家规定及经省政府批准免征通行费的其他机动车辆。

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范围及期限

1.芜湖籍(车牌为皖B)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

2.芜湖籍(车牌为皖B)公交车(含城际公交车);

3.补贴期限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暂定5年,正式补贴期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经营收费期限执行。

(三)给予通行费优惠的ETC车辆范围。

持有安徽交通卡或外省电子支付卡支付通行费的车辆按规定给予通行费优惠。

收费车辆的计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除国家政策明确予以减免以及市财政全额补贴外的车辆均纳入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执行。

具体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按同类型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相关新闻
安徽14个市发行第三代社保卡 推动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