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新规定
来源:
淮南日报
2021-11-12 09:30:43
责编:
马菁
淮南日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淮南市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新规定,全面落实和完善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
据悉,我市健全信用、提高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机制”纳入社会组织章程,社会服务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提供给市民政局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失信社会组织通过年度检查等方式予以处罚,并录入社会信息公共平台将信用承诺信息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的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社会组织通过“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中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淮南市进行年检。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包括:有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社会团体单位会员);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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