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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铜陵市稳步推进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来源: 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 2021-08-31 16:58:49 责编: 马菁

铜陵新闻网讯(记者 陈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意见提出,我市将通过三年左右时间,不断完善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体系,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逐步形成创新能力更强、资源配置更优、亩均效益更好的现代产业体系。2021年,建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效益评价体系;摸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税收、用地、能耗等基本情况;搭建工业综合效益评价平台;启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研究出台财政奖补、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并在财政奖补等领域正式实施差别化配置。2022年,针对试点评价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开展评价扩面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企业分类实施用地、用能、环保、财税、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2023年,持续改进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持续优化政策激励措施。

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燃气、供水、矿山等资源能源生产企业,以及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特殊类型企业可暂不列入评价,对新设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及其他暂时不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自约定的竣工时间起),过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实施评价。

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设置3项评价指标共100分,分别是:亩均税收,6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单位能耗税收:20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照得分高低评出A、B、C、D四类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环保、财税、信贷等方面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

根据部署,我市将建立以工业企业亩均产出和资源占用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注重评价采集数据的原始性,确定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分类,用科学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机制,市级统筹推进评价工作,县区开展数据核实,市、县区两级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评价工作,循序渐进落实差别化政策措施。正确处理稳增长与促转型的关系,逐步扩大评价范围,合理深化评价内容和结果运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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