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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条例小课堂|我们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啥流程?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23-05-26 15:11:26 责编: 武静

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走哪些流程?谁来筹备?经费从哪来?……《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就听听“房小宣”怎么说……

问:成立业主大会,第一步是什么呢?

房小宣:成立业主大会前,要组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将组织、指导、协调业主大会的成立。

问:从筹备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有没有时间限制?

房小宣: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六个月内无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或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组织筹备工作。

这也是此次《条例》中的“合肥特色”,有利于“久拖不决”问题的解决。

问:那筹备经费又从哪里来呢?

房小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零点三元且总额不少于两万元,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标准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前,将筹备经费存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银行账户。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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