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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卖二手房流程有变 贷款预审通过才过户
合肥资金托管新规本月起执行 有利于避免“无法按揭”风险,缩短交易时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19-05-24 08:47:29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讯  合肥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新规已执行。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23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市修订优化后的相关托管服务规定本月起执行,最大的变化是申请贷款的二手房交易,今后须先由银行确定贷款后,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改变了以往先过户抵押贷款的设定,进一步防范交易风险。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印发《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要求开展存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需具备资金托管运行、管理和网络技术条件,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托管服务且上年度存量房贷款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托管银行应当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应当通过托管账户进行;托管银行应当提供安全、高效、方便、无偿的资金托管服务。对房产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新规明确在经纪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买卖双方代管、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

记者注意到,合肥二手房交易存量资金托管新规中出现一个重要变化,即“需办理存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当落实贷款资格预审”,而过去合肥二手房交易都是先过户然后拿房产抵押给银行获得按揭贷款支付交易余额。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10月,合肥在全国率先出台存量房资金托管相关规定,解决了之前存在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有效监管问题。10多年后,原先的规定已不能满足现在交易双方对办理流程、手续等方面的需求变化,例如按揭贷款审批与房屋交易流程设置不合理,资金托管服务网点少、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因此进行了优化和修订。

新规利用商业银行网点多的特点,向买卖双方提供贷款审批、资金托管、办理他项权证、资金划转等一条龙服务,解决房屋交易手续繁杂问题。

新的资金托管模式遵循“谁贷款、谁托管”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审批,确保贷款额度,在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避免交易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风险。激发商业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按揭贷款积极性,引导银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缩短交易全流程时间等。

据了解,该新规本月已执行,有效期2年。

如何办理资金托管

二手房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后,可按以下步骤程序与托管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第一步 申请托管

买卖双方选择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核验房屋权利情况和《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有关信息,并共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第二步 资金转入

买方将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资金转入托管账户(需办理存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当落实贷款资格预审;贷款银行和托管银行不一致的,托管银行应当了解贷款资格预审情况)。

第三步 纳税办证

办理存量房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第四步 资金转出

不动产登记完成且资金全部到账后,按照《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合作协议》的规定,托管银行两日内主动告知买卖双方当事人,并及时划转托管资金(办理存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部分应当通过托管账户一并划转)。

(戴大伟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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