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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要为住宅小区构建起“防护网” 安防设施不合格不得交房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19-05-27 09:51:19 责编: 武静

合肥市要为住宅小区构建起“防护网” 安防设施不合格不得交房_合肥网

安徽商报讯 合肥市正谋划提升住宅小区安防水平。5月24日,合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要为住宅小区构建起“防护网”。

《办法》称:住宅小区周界应设置电子周界防护系统等防护设施。在住宅小区出入口处,应加装具有门禁(道闸)系统的防护门,做到人车分离管控,通过安装人行通道人脸识别摄像机或者门禁卡、身份证读取器等及车辆道阐摄像机,实现人脸或者门禁卡、身份证等及车牌自动认证,便捷居民及车辆出行。

同时,住宅小区出入口应设置治安办公室,配备保安24小时值守。住宅小区内部主干道、广场及公共活动区城、地下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需要安装监控摄像机,做到住宅小区内部公共区域无监控盲区。此外,《办法》称,宜在新建小区住户室内安装至少一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其他住宅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造,求助信号应能及时报至监控中心或物业值班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办法》,新建小区建成后,需接受安防设施的验收,验收不合格则不可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安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日常维护费应列入物业服务费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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