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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出现多只乌龟浮尸 疑与市民随意放生有关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06-10 08:55:48 责编: 徐文娟

昨日,有合肥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在天鹅湖游玩时发现水面上有多只死亡的乌龟,还散发出腥臭味,不知是怎么回事。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前往天鹅湖查探,发现天鹅湖与匡河交汇处水域,的确有乌龟死亡的情况。对此,蜀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或是因市民随意在天鹅湖放生,而被放生的物种不适应环境所致。

[市民讲述] 天鹅湖湖面 出现多只乌龟浮尸

市民表示,发现死亡乌龟的地方位于天鹅湖西北角与匡河交汇的翡翠路桥附近,该水域有一处假山,假山下方的水面上是一片水草丛,四五只乌龟尸体四脚朝天仰面在水边。6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处水域发现,上述已死亡的乌龟已被工作人员打捞走,现场只遗留了一只乌龟的尸体。

对于乌龟的死亡原因,有游玩市民猜测可能是因最近天气炎热环境改变所致。“也可能与市民放生乌龟有关,因为放生的乌龟都是家养的,突然被放到野外,不能适应环境。”另有部分市民表示。

对此,在湖里打捞垃圾的一工作人员称,这些乌龟的死亡原因是市民来此放生后,被放生的乌龟因不适应环境导致死亡,他们还发现过放生鱼死亡的情况。

[城管回应]

不适应环境 导致放生乌龟等死亡

那么上述说法有无道理, 昨日蜀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出现小乌龟、放生鱼类死亡现象水域,主要集中在匡河与天鹅湖交汇口附近,原因是匡河杂草、芦苇荡较多,水质相对较差。城管部门表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天鹅湖和匡河均存在市民随意放生现象。

而该局天鹅湖大队副大队长徐剑也介绍,市民在天鹅湖和匡河放生的物种主要是小乌龟、泥鳅、鲤鱼等,这些放生的物种通常不适应天鹅湖和匡河环境,很多会在一两天内死亡。天鹅湖大队的城管队员工作中发现这类放生行为,都会及时予以劝阻,对于死亡后漂浮在水面上的小乌龟、鲤鱼也会及时予以清理。

[专家解惑]

“好心”的放生 很有可能变为“杀生”

“放生不好,很有可能是杀生。”听说天鹅湖死亡乌龟的遭遇后,合肥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虞磊扼腕叹息。虞磊称,他从图片上看到了死亡的乌龟,是巴西龟,外来物种,属于法律中明确的禁止放生物种。“对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给予刑罚处理。”

据悉,《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虞磊解释,市民从花鸟市场买来的放生物种,很多其实本身可能并不健康,所以一旦放生到野生环境中,很容易死亡。“但是放生的人可能没多想,也没有顾及到动物放生后,对其本身乃至生态环境的危害。”

据介绍,除了外来物种,一些当地物种同样也不得随意放生。这种放生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本地物种随意放生,如大量放生蛇造成人身伤害,或把人家饲养的动物咬死了,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对擅自放生者最高罚1万

记者了解到,因放生导致动物身亡的事件多地均有发生。去年,有人在浙江瑞安集云山水库放生鲫鱼和鲤鱼,由于水库水温低,被放生的鱼大多死亡。

去年6月,在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江边,有人经常能看见拳头大小的乌龟死亡,而这些死亡的乌龟也是市民从花鸟市场买来放生的。因为这些乌龟是人工喂养的,因此到松花江中根本无法觅食,几天后就爬到岸边饿死了。

无独有偶,去年4月,南京玄武湖景区管理处也在网上发布了《致玄武湖放生者的一封信》,信中说许多市民来玄武湖大量放生,导致湖岸出现了较明显的死鱼情况。

对于屡见不鲜的放生事件,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实施放生行动,违者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张前程 邹晨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陶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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