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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价拟上调至10元 合肥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布两套方案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21-05-10 11:08:08 责编: 徐文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5月10日上午,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布了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第2号公告。两套运价调整方案均拟对现行9元每2.5公里的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进行上调,同时拟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使费和合乘费。现场还经公证部门公证,由新闻媒体代表抽取确定了参加此次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参加人和3名旁听人员。听证会将于5月26日举行。

两套方案均拟上调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听证会第2号公告明确,合肥市将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根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本着合理补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参考安徽省行业现行运价调查情况,拟适当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拟定两套运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同时,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使费和合乘费。其中,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不变。即: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5分钟后,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保持不变。其中空贴费保持不变,即:行驶15—25公里(含)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行驶超过25公里后,车公里租价加收75%。夜间补贴保持不变,即:夜间(23:00—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另外,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运价调整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

此次听证会,还将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合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报合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执行。同时,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此外,方案还明确,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由合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合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条件时,当年不做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开通了网上建言通道,市民可登陆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drc.hefei.gov.cn/)“互动交流-我要建议”板块,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3792887@qq.com。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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