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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徽评:以《条例》为标尺,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4-05-07 14:55:20 责编: 武静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进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继发布反腐月报、5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一批受到党纪处分的典型案例,彰显了严明党纪的震慑作用和党纪学习教育的初步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全体党员都要在高度自觉守纪上下功夫,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勿存侥幸心理,勿以身试法,以身试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发展,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立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在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中都贯穿一体推进的理念,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卓著成效。但不容小觑的是,从相关媒体从查处的贪腐违纪案件看,高压之下,依然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以身试法,以身试纪。究其原因,就是抱有侥幸心理。少数领导干部纪法素养不高,平日忙于琐事甚至应酬,对党纪法规缺少学习,常在纪法边缘行走,一次破纪违法之后没受到惩处,就更加胆大妄为,更加目无法纪。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贪欲之心不除,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剖析不少落马干部案例不难发现,一些人最开始都是抱着侥幸心理,但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

切莫心理堕落,必须敬畏法纪、敬畏权力。贪腐违纪干部的堕落,首先源于心理的堕落,在以往披露的大量案例中,因心理堕落累积而成的心存侥幸已成为近年来许多落马官员的共同特点,他们在第一次伸出不该伸的手时,大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后抵不住利益的诱惑,便自我安慰“手段隐蔽,无人察觉”,或以为“身份特殊,关系网广,查不到自己”。于是,在一次次的自我放纵、一次次的自我麻痹、一次次的自欺欺人的“侥幸”里为自己埋下无数“不幸”的祸根。现实生活中,我们从太多落马官员声泪俱下的忏悔录中,看到那些贪腐官员一步步从基层普通党员成长为党的领导干部、从贫苦的小山村一步步走向手握重权的领导岗位,本有着光明的前途和未来,但因侥幸心理作祟而逐渐丢掉初心、背离群众,最终成为阶下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在令人扼腕痛惜的同时,也一再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无论姓甚名谁、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一旦触碰了贪污腐败这条高压线,都将面临党纪国法的严惩,切莫心理堕落,心怀侥幸。

以《条例》为标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腐败是侵蚀党和国家肌体的毒瘤,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表明了我们党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敢于壮士断腕惩治腐败的态度和决心,警醒各级领导干部。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明纪律、守纪律,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实际行动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党员、干部都要以《条例》为标尺,在党纪学习中努力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谨记:“人虽无艰难之时,却不可忘艰难之境;世虽有侥幸之事,断不可存侥幸之心。”(作者 阚亚玲 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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