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紧扣数字时代发展大势,回应网络空间治理新挑战,以制度创新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坚持“党管互联网”,筑牢网络强国政治根基。党对网信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治网之道的本质特征,也是网络强国建设的根本保证。此次修订将“坚持党的领导”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写入指导原则,明确了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地位,从法律层面落实“党管互联网”原则。网络空间不是孤立的技术领域,而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多个领域的复杂空间,单一部门的各自为战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网络威胁。新网络安全法将网络安全工作置于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之下,突出发展与安全统筹推进,从根本上提升了网络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为网络强国建设锚定了正确方向。
前瞻布局人工智能,护航新技术健康发展。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科技爆发式发展,既赋能千行百业,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风险。新网络安全法精准回应这一时代命题,首次将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纳入基础性法律框架,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同时要求“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这一制度设计确立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既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引导安全内嵌于技术研发全过程,又构建了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机制,防范算法歧视、数据泄露等风险。将人工智能转化为网络安全防御“利剑”,既是我国抢占全球科技治理制高点的战略之举,也为新技术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法律衔接,构建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网络空间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协同发力。此次修订着力破解立法衔接难题,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三驾马车”协同治理格局。新网络安全法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需同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通过转致条款避免法律冲突,同时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形成上下位法联动。新网络安全法保留了网络安全法的基础性地位,又尊重了专门立法的特殊性,解决了概念交叉、责任竞合等实践问题,为执法实践提供清晰指引,形成了多维共治的制度合力。
推行“分级分类治理”,守好网络安全防护底线。网络运营者是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同类型平台的安全风险差异显著,“一刀切”的责任要求难以落地见效。新网络安全法创新引入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模式,区分一般网络运营者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根据运营类型、风险等级和违法后果配置差异化责任与罚则。针对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将平台罚款上限提升至1000万元,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上限提高至100万元,以高额违法成本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失衡局面。同时,增设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条款,体现宽严相济原则,既以刚性威慑筑牢底线,又为企业创新留足容错空间,引导平台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治理”。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期待各方携手共进,以良法善治护航清朗网络空间,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者 章平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