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当下的综合实力的竞争,从根本上就是人才的竞争。
为了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人才,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人才认定办法,并根据人才的分类标准辅以相应的政策待遇,以沈阳为例,人才类型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人才认定后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政策待遇。最高奖金奖励500万元,还有科研(项目)经费、购房补贴等资金支持,子女上学、家人就医也有相应保障。
人才认定有相对固定且比较通行的规则和程序,但通常以学历、职称、论文、奖项和证书作为依据,在认证程序上大体分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受理认定、资格审查、办理认证和公开公示等。无论是直接认定,还是评审认定,最突出的优势是体现了原则性和规范化,实行的“一把标尺量到底”,依托于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硬杠杠。但如此做的弊病也同样突出,即容易陷入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无法激活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自主认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一大批没有论文、职称、学历和奖项的“土专家”“技术骨干”难以迈入人才评定的门槛,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实践出真知。一大批运用型和实用型人才,通过实践锻炼成为能力突出的“土专家”,如果按照既有的人才认定标准,这些缺文凭等硬通货的实用型人才就失去了评选人才的资格,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待遇。就像中医药领域,除了拥有文凭的科班生,大多数民间中医师都是通过“跟师学艺”的方式获取技艺,并在长期的实操和实践中增长经验和才干,成为本行业和本领域的业务精英。对其业务能力的认定,“公众口碑”显然是最好的认定标准。对于大量在企业一线的业务能手来说,其业务能力强不强,创造的业绩好不好,企业更具有发言权。只有把这些人纳入人才认定的范围,让实用型人才也能享受人才政策福利,才能激活创新与创造,并真正留住这些深耕一线的人才。
对此,扩大人才认定的范围和领域,让每个技术骨干都能获得公平的福利政策,如此才符合人才认定和激励的初衷,让更多的实用型人才在既有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更大的财富。也有这样,才能让企业能够留住人才,利用国家既有的优惠政策,发挥杠杆撬动的功能,增强基层型、实践型和运用型人才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甘愿立足于平凡岗位,不断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为此,2019年,人社部印发通知,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规定填补了人才认定的空白,丰富了认定的手段与范围,解决了技能人才评价与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为目标,充分激活了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认证结果让人才的能力得到承认,薪资等级也会相应提高,让那些“大国工匠”获得名誉和价值承认,最终激活一江春水,呈现出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态势。(作者 韦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