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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力,筑牢消费者权益“防火墙”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4-03-26 09:08:09 责编: 刘东伟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个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实施条例。

我国正经历从2023年的“消费恢复”到“扩大消费”的新消费周期,当下推出《条例》对统筹推进消费市场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16年8月,国家工商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大众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印发,对一些消费维权突出问题作出规范。时隔8年,《条例》终于问世。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的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规范。例如,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再如,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很多侵权行为都发生在线上交易中。《条例》对遏制自动续费、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方面作出了规范。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这些规范实则是“一种补充”。在消费者组织履行职责方面,《条例》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投诉信息公示、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方式。

这些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赋权”,赋予了消费者协会向企业、行业协会提出改进意见或进行指导谈话,沟通各方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问题解决的权利。《条例》无疑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迈向更高水平。但是,光有法律体系是不够的,唯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真正捍卫合法权益。

究竟该如何维权?中消协发布详细的维权指南:第一步,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针对自己相关情况和商家进行沟通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法。第二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该热线能有效、及时给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帮助。第三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该方式较为直接、具有强制力保障、是维护权益的途径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维权中,能否提供相关有力的证据,是投诉(或申诉、起诉)维权能否成功的关键,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加强证据的收集、保存意识。要记得索要消费凭证的票据;商品说明书、三包卡、包装物以及商家的承诺卡都是交易凭证或证据之一,不可轻易丢失;发生财产和人身伤害事件,要通过有关部门和现场目击者取得现场证据,如照片、调查笔录、调查意见或结论、事故鉴定、目击者证明等,以证实消费者是在正常使用商品情况下发生的消费侵害。

与繁荣的消费市场相比,眼下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依然相对薄弱,维权意愿普遍不强。有关部门应多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尽量缩短消费维权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这样才能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改善消费环境。例如,将放心消费行动、消费投诉公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12315“五进”等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铁拳”“守护消费”等执法行动,直面消费者诉求和社会关切,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去年,安徽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150.0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亿元。12315效能评价排名全国第二。安徽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提升投诉工作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积极营造放心暖心消费环境。全省联动开展“百场消费大讲堂”和“百场绿色消费体验”活动,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聚焦消费热点问题和消费领域重大事件,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监督。

总而言之,更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需要政府部门、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合力。面对乱象,呼声立有回应,有错立马纠正,我们“买买买”才能更加放心舒心!

(彭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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