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的组工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就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是基本前提,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立身百行,以学为先。对领导干部来说,依靠学习提高能力素质,这就是“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的道理所在。年轻组工干部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自身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知纪是直接目标,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年轻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组织工作的政治性,更需要特别坚强的纪律性来保证。这是对组工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组工干部可靠度的重要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我们要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纪律是成文的规矩,是刚性约束;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纪律。人们常讲,“组织工作无小事”,不仅是从组织工作的特殊职责和特定内容上看的,更是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来讲的。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地位、身份特殊,人们往往“高看一眼”,但我们内心一定要清醒,在廉洁纪律方面,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在群众纪律方面,不得侵害群众利益、加重群众负担。在工作纪律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敢于斗争、主动担当。在生活纪律方面,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一名年轻干部,不能始终想着工作量少一点,工资多一点。应该更多地去提升自己,去磨练自己。
明纪是内在要求,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孙子兵法开篇就有“无所不备无所不寡”,所有都想得到,最后往往失去所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行清晰界定。例如,新修订的《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作出规定的同时,新增了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勤勉敬业、积极作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的日常行为和网络言行,增加了对“铺张浪费”以及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特别是组织工作中明纪更是重中之重,组织工作一路走来,与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同步同进;组工精神传承至今,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相通相承。组工干部天天与党员、干部和人才打交道,自身作风不好、难以服众,自身作风不正、难以正人。好的作风,既靠环境熏陶和组织培育,也靠自我修炼和自觉养成。
守纪是最终目的,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一名组工干部,容易成为被“公关”的对象,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常修立身之本,常怀律己之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侵蚀。从事组织工作就要有思想准备,在职务、职级待遇面前不能怕吃亏,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只问耕耘、不问收获。1954年8月,马明方同志调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当他得知中央机关许多部长的级别都比自己低时,便主动请求中央将自己的级别由三级降为四级。老副部长白治民,1950年就是陕西省委常委,当组织要为他解决正部级待遇时,他说不要为我考虑,像我一样的同志还有很多。人们常常说,面对荣誉或者功劳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正确对待,再创辉煌;一种是自足自满,功臣自居。选择前者还是选择后者,结果大不一样。我们要向老一辈组工干部学习,真正从心里头想清楚比什么、留什么的问题。要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锻造忠诚品格。要自觉树立、自觉守护忠诚的政治纪律意识,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者 张应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