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练好理论学习“内功”和实践运用“外功”,用“内外兼修”锻造出强大的工作力量。
修炼理论学习“内功”,提高思想作风“内力”。理论学习犹如掘深井,只有坚持深挖深凿,才能品味到思想甘泉。要下苦功夫“真心学”。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把《条例》作为必修教材,反复研读、深入钻研,领会实质要义、强化学思践悟。力戒学习中的形式主义,不单单停留在“表面功夫”,更要“入脑入心入行”,在学深悟透中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要把握方向“根本学”,深入了解我们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把握学习的正确方向,避免陷入盲目、误入歧途。要联系实际“务实学”,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总结党纪教育实践中的宝贵经验,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案例作为对照自身的“衣冠镜”,在学习中主动检视反思,纠偏纠错,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练好实践运用“外功”,淬炼履职尽责“筋骨”。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看党性是否增强、作风有无改进,更要将学习成果体现在履职尽责抓落实的具体行动上。要坚持“严以修身”。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融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标《条例》规定,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克服脱离群众危险,坚决与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斗争,真正把《条例》学好用好贯彻好。要做到“八小时外”有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融入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八小时之外”生活是“八小时之内”工作的延伸,不能因为下了班、出了单位,就可以忽视或无视自己的身份。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切实守牢“八小时之外”的纪律底线。
把握“内外兼修”根本,守住知行合一“本心”。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理论与实践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结合关系,做到“知行合一”。要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学习《条例》时结合工作实际,以《条例》作为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要以《条例》武装头脑,指导自身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努力把所学所悟转化为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实践学真知、悟真谛,把党规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者 胡文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