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优势与战略需求,系统谋划了智能经济与智能社会协同发展的蓝图。当前,我国正通过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建设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推动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等实践探索,为智能社会建设积累经验、夯实基础。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智能社会的主要特征,推动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服务人民、赋能社会的重要力量。
技术重构,社会生产力的历史性跃迁。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当前,作为一项通用技术,人工智能深刻改变着社会基本生产力结构,加速重构社会物质基础,加速人与物、人与人、人与机器之间的交互重构。智能社会中的劳动分工和价值创造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以“体力劳动”和“知识劳动”为中心的生产方式,逐步演化为“智能劳动”主导的混合型劳动模式。人类与人工智能在诸多岗位上形成“协同决策、互补赋能”的关系,这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促使整个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高智力密度的方向演进。智能社会所带来的不仅是效率提升,更带来分配结构、就业结构的深刻调整。因此,必须高度关注就业形态的演变、技能结构的再构,以及劳动力转型的现实任务,切实做好教育和培训的前置布局,实现“发展为民”的目标。
智能驱动,社会发展范式的根本性变革。由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数智技术的持续赋能,社会发展范式正从信息驱动走向智能驱动的转型。智能社会以高度发达的信息科技、智能科技为基础和底座,将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场域。过去几十年,信息技术革命、电子通信革命推动了信息的流通,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显著提升了社会运行的效率和透明度。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以大数据时代的海量数据为基础,以日新月异的算法算力为支撑,通过对数据内在特征的逐层迭代挖掘与精准归纳,逐步形成结构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智能体与周边环境可实现实时动态交互,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应用场景中,自主生成与人类行为模式相近或相似的决策与行动反应。其具有极其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塑造力,以其“智能主义范式”重塑人与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更具有本体论意义。对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方式等社会的“肌理”与“纹路”,都产生了革命性、颠覆性的影响。智能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重点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
泛在融合,社会组织形态的整体性重构。智能社会的显著特征,是社会组织方式的智能化、多元化和扁平化。在数据与算法支持下,社会运行机制由集中向分布演化、由线性向网状转变,传统组织架构被打破,新型网络协作体系日益形成。一是社会治理体系日趋智能协同。政务数据共享、城市网格化管理、AI辅助决策等新型治理工具广泛应用,使政府治理更为精准、敏捷、高效。二是社会关系泛在互联。物联网与边缘计算的融合,使每一个人、每一个设备、每一个服务都可被感知、识别和响应,推动社会运行走向“实时感知—智能反馈—精准服务”的闭环模式。三是社会行为数据化特征凸显。人们的消费行为、学习轨迹、社交活动等正被系统记录与分析,行为预测与个性化推送逐渐成为常态。这既推动了服务模式的精细化,也引发了对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建设智能社会,不仅要“建平台、搭系统”,更要“理规则、筑底线”,在推动技术广泛应用的同时加强制度设计,健全法治规范,实现智能应用的有序可控。
价值重塑,社会文明形态的耦合性生成。随着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智能文明的新形态呼之欲出,成为助力人民美好生活的促进因素。智能文明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文明形态,是以“智”提“质”、向“新”而行、不断创造和赋能服务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新期待的新场景,实现跨界重塑。当前,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为表征的智能文明已初具雏形,无人商店、无人银行、无人快递、无人驾驶、无人高速、无人政务……智能科学技术从改变世界的物质手段,转变为重构世界和重塑价值的主要推手,不断深入人们的生产场域、生活世界。智能革命正在改变工业文明的本质和理念,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迭代发展将信息文明快速推向成熟,形成了社会与技术高度耦合的智能文明。智能技术重塑了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面貌,基于算法的多模态大模型加速迭代、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智能应用场景持续升级。因此,助力创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满足“一老一小”特殊群体精神慰藉陪伴的作用、发挥养老托育的功能。要深入推进智能技术与民生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技术为民、技术惠民,使之“一个不能少”,在促进智慧医疗、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等领域精准发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 鲍硕来
(作者单位:安庆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