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筑牢就业“压舱石”。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截至2025年8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5921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5500万人的目标任务。接下来,要科学预判就业形势,坚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导向,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学中心、人才中心。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统筹学科设计。同时,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
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托起人民群众“安居梦”。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充分赋予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下大气力解决好加装电梯、停车、充电等难题,为人民群众打造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
当好人民健康“守门人”。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要在基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上,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着力强化公共卫生能力,持续推进省、市、县级疾控机构达标赋能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激发人力资源发展“新动能”。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休假制度,更加充分提振生育意愿,保持适度生育率和人口规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动态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促进区域间服务标准衔接,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坚持做好每一次便民服务,扎实推出每一项惠民政策,群众的“福利单”和“明白卡”将更加清晰、更为细致、更有保障,发展成果也将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陈干全 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