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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三角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6-01-13 04:06:41 责编: 刘东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长三角是我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应在我国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进程中挑大梁、当尖兵、做先锋,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强化顶层设计,筑牢制度基础。推进长三角文化和科技融合,关键在于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一盘棋”的规划与治理格局。首要任务是制定具有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长三角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规划。规划应在科学研判全球趋势、立足区域禀赋的基础上,明确沪苏浙皖的核心功能与特色分工,实现错位发展与优势互补。成立专项的长三角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议事平台,负责政策协调与项目推进。其核心任务是“破壁”,即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文化数据共享开放、市场准入统一、人才评定互认、社会保障衔接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科学衡量成效,必须构建一套一体化的统计监测与评估体系。该体系应涵盖创新投入、产业产出、社会效益等多维度指标,定期发布权威发展报告,形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优化”的闭环管理,为政策动态调整提供精准支撑。

打造创新引擎,激活核心动能。创新是第一动力。推进长三角文化和科技融合,要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出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成果。聚力建设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长三角),体系化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这些平台实行“共同投入、成果共享”的实体化运行机制,汇聚科学家、文化工作者与企业家,开展前沿交叉研究与创新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设立长三角区域文化科技融合专项,聚焦数字内容生成(如AIGC)、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修复、沉浸式体验技术、智慧文旅系统等方向,以项目为牵引,构建产学研用紧密协同的攻关联合体。畅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转化通道,着力构建覆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集聚”的全链条融合生态,大力发展技术经纪、概念验证、中试孵化等专业服务体系。

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产业集群。文化和科技融合需扎实的产业基础与活跃的市场主体支撑,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群。瞄准全球制高点,集中力量打造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网络视听、智慧广电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构建从IP创作、内容生产到衍生开发与运营的完整产业生态。以科技全面赋能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重塑新闻出版、通过虚拟拍摄与云计算提升影视制作、运用沉浸式技术创新演艺娱乐、借助数字化设计推动工艺美术革新。实施分层分类的培育策略,支持领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大力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独具特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科技企业、装备制造商等跨界进入文化领域。高标准建设示范园区与基地,既要提升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平台的能级,也需布局新建一批聚焦VR、数字音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兴领域的特色示范基地,逐步形成定位清晰、层次分明、互为支撑的集群化空间布局。

拓展应用场景,增进民生福祉。文化科技融合的根本目标不是炫耀技术,而是借助科技手段扩大人民文化权益、提升精神生活质量,真正让文化发展惠及每一个人。在重点领域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深度应用,在文化遗产领域,深化数字考古、智慧博物馆、非遗传承,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在文旅融合领域,发展智慧旅游、虚拟旅游、线上演播,打造沉浸式体验新标杆;在公共文化领域,建设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促进城乡资源均等化;在城市更新领域,利用AR/VR、元宇宙等技术构建数字文化新空间,提升城市内涵。共建长三角文化大数据协同体系,建设区域一体化的数据平台,有序推动文物、典籍、非遗等文化资源数字化归集与共享。共建长三角跨区域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层次人才联合引进与交流计划,建立区域共享专家智库,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动设立长三角区域融合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金融投贷联动等专属金融产品与服务,有效破解轻资产文化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作者:邵敏,单位:安徽省社科普及基地安庆师范大学黄梅戏艺术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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