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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先行 服务大局见担当
—— 二O二O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之一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1-01-23 23:55:02 责编: 刘东伟

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全省发展大局,以高质高效的立法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提供了法治保障。

顺势而为 依法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2月9日,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当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并于当天公布施行。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授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将隐瞒病情认定为失信行为……能够看出,《决定》是专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定制”的,许多具体规定着眼的都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

“作出相应决定是非常必要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当时,正处于节后各类人员大量外出流动、企业即将集中复工的重要时间节点和“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关键阶段。《决定》的出台,为我省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治支撑,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有序复工复产,是打好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支撑。不过,疫情的突然来袭,打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节奏,各领域面临的矛盾多发易发,影响了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对此,2020年3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抓手。

因应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提速相关领域立法修法,及时制定了中医药条例,修改了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爱国卫生、预防接种等法规,用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与时俱进 更好护航经济发展

统计显示,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案26件。在这些立法成果中,以良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重要着力点。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新特征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完善经济领域相关立法。实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港口条例、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规都在去年完成了“更新升级”。

早在2009年,我省就出台了《安徽省港口条例》。10余年过去了,《条例》的有关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发展形势,有必要进行修订完善。2020年3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港口条例》。新版《条例》增加了推动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发展、加强港口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等内容。“法治领域的改革必须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护航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管,是规范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但近年来产品质量及其监管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关系到立法层面。2020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健全了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质量强省建设升级了法治保障。

对于列入去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大数据发展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审议,为进一步制定有关法规奠定了基础。

回应关切 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2020年7月31日,《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被不少人视作家务事的家庭教育,被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家庭教育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家庭教育已经不是一个家庭所能承担的工作,而是一个需要细致的社会分工、相关方面充分参与的系统工程。很多专业人士一直在呼吁,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促进和规范家庭教育。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早在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最终于去年出台《条例》。“《条例》对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在家庭教育中应有作用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将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构建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格局。”省妇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舌尖上的浪费”影响粮食安全、破坏良好风尚。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多方力量,指导合肥、宿州、黄山3市制定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回应群众热切期盼,是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除了立法促进家庭教育、遏制餐饮浪费,老年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领域工作也都于去年实现有法可依。这些法规的出台,为满足群众需求、提升社会建设水平提供了制度性方案。

(本网记者 范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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