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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2-02 07:44:40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素琍同志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安排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安徽发展要求和全省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围绕中央及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奋力续写新阶段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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