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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靓号”实在不“靓”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18-10-23 09:20:21 责编: 武静

谁的手机号码是“靓号”,寓意好,心里自然高兴,但倘若突然“被靓号”,带来的可能是烦恼。中新网报道,近日广东电信手机用户兰先生被告知,因为尾号是“8”,他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属于“靓号”,需要额外缴纳39元的最低消费。业内人士称,几乎所有的手机“靓号”都有预存话费、每月最低消费和漫长的承诺消费期的限制。而且在有些地方,想要得到“靓号”,不仅需要预存话费和设定最低消费,还要缴纳“买号费”或“选号费”。

对“靓号”进行额外收费几乎是业界的公开秘密。如黄山市三大通信运营商针对5连号至8连号手机号码,设置“预存话费7.2万元、月最低消费2000元”等不同等级的“天价”附加消费条件。今年8月,当地工商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三家运营商停止“靓号”经营违法行为。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次对“靓号”经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哪些号码可以被称为“靓号”?本身没有依据。一些手机号恰好有连号,或者带“6”“8”,包含“520”“1314”等谐音数字,便于记忆,有“彩头”讨喜而受到追捧,也仅仅是民间习惯说法而已。运营商借此巧立名目、设置“门槛”收费,无疑是把持资源、坐“号”起价。

从交易平等角度看,手机号码属于国家资源,国家管理机关并未按照“靓号”和“普通号”等类别将这些码号出售给运营商,运营商也没有为“靓号”提供更多服务。也就是说,所有号码都是运营商同样获得,享受无差别服务,运营商却单单要对“靓号”征收费用,属于非法获利行为。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显然,五花八门的“靓号”经营手段,已违反上述规定。

“靓号”多收费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现在又冒出来一个“被靓号”行为,更是运营商变本加厉、无中生有的“生财之道”了。使用多年“未见异常”的手机号,运营商认为是“靓号”那就成了“靓号”,这让消费者莫名担忧:当初获得号码时并没有签署任何有关“靓号”的协议,也没有任何相关约束,但说不定哪天,自己的手机号就凭空被算作“靓号”,就要白白地多交钱。不仅如此,“被靓号”之后,消费者还面临着套餐选择“只能升级不能降级”“在网合约延长几十年”等接踵而至的“陷阱”。而原本就处于交易劣势的消费者,难有其他应对手段,且不论另换号码颇费周折,就算放弃了“靓号”,之前用原手机号注册、登录的各种网站和App账号、银行预留号码,又要重新来过,别提有多麻烦。

“被靓号”凸显通信运营商的任性与无底线,主管部门决不能坐视不管,应及时制止利用“靓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并适时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或增加相应条款,加大对运营商设置“靓号”附加消费条件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消费者也应该转变观念,破除对“靓号”的盲目迷信与跟风追捧等不良消费心理。(殷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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