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进一步厘清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护的制度边界等,有利于更好保障妇女权益。
巾帼不让须眉,柔肩亦担重任。长久以来,女性以智慧担当与努力,撑起经济社会发展“半边天”,展现了“她”风采,彰显着“她”力量。随着时代不断进步,男女平等、尊重妇女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不容忽视的是,现实中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痛点难点尚未消除,又暴露出一些令人困扰的新情况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界定不清晰、主体责任没落实。与时俱进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水平,要求适时调整法律法规,将法律之网延伸到以往未尽之处。
聚焦生育服务保障、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此次修法回应女性普遍关切,修订草案两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40余万条、30余万条意见。公众主动发声、积极参与,使修法过程更公开透明、有针对性,更进一步拓展了妇女权益保障内容、增强了保障力度。无论是为长期存在的老问题“打补丁”,还是在新问题上寻求新突破;无论是完善顶层设计、落实全面保障,还是细化规则标准、织密织牢保障网,新修订的法律都将妇女权益保障推向新高度。
回应关切、与时俱进。法律与时俱进,才有持久生命力。全职主妇离婚不能获得家务劳动补偿,农村“出嫁女”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女性面临的这些不公平对待,看似是性别天然分工所致,实则是传统性别歧视的表现,在男女平等成为基本国策的今天显然不合时宜。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情实际,以新眼光看待老问题,从公平角度出发,开辟合理解决途径。例如对家务劳动的价值作出肯定和保护,增加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等。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破解性别平等“老大难”、扫除女性发展“绊脚石”,更好确保女性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平等获得发展机遇、平等享有发展成果。
细化规则、精准着力。法律规定具体化、明细化,才能克服模糊性、随意性,增强确定性、可操作性。此次修法亮点之一,就是消除了妇女权益保护的一些模糊地带,大大提高了法律的精细度。例如,以往在对女性实施性骚扰问题上,违法行为界限不清,取证难、定性难。修订后的法律完善了预防、处置性骚扰的制度机制,而且针对职场性骚扰、校园性骚扰等不同场景,提出不同应对措施。再如,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招聘、录取、晋职、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其中,“对号入座”有了详细标准。细化规则、精准着力,既有指导性原则又有操作性规范,才能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也才能鼓励更多女性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齐抓共管、共治共建。妇女权益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不能靠女性自身“单打独斗”,也不能靠一部法律“包治天下”,而要调动各方积极性,集众智、汇众力,齐抓共管、共治共建。此次修法完善顶层设计,明确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各项具体举措:针对拐卖、绑架妇女的行为,规定了各级政府和公安、民政、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相应职责。针对家庭暴力,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针对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力量提供生活帮扶、就业创业支持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汇聚力量、推动改变,将为维护广大妇女权益织牢更坚实的保障网。
法治是权益最有力的保障。让女性撑起“半边天”,就要为她们撑起“半边天”创造最基础的条件。实行更完善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形成关爱和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就能让女性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在宽广的时代舞台书写精彩人生。
■ 刘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