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平台经济兴起、消费需求日趋多元、居民生活方式转变等多重因素影响,越来越多新兴职业应运而生,走入公众视野。人社部去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净增158个新职业。将新兴职业纳入国家认证的职业分类,有利于适应职业领域新变化,更好满足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需求,激发就业创业活力。
然而,不同于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较为成熟的传统职业,如何给新兴职业“定标准”,存在不少争议。例如,新职业研学旅行指导师是指负责策划、制订、实施研学旅行方案,或是组织指导开展研学体验活动的人员,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职业能力。但日前央视网曝光“暑期研学游”乱象,除价高质低、游而不学等消费纠纷,研学老师资质真假难辨更是引发家长担忧。据调查,一些培训机构承诺报名就能提供研学旅行指导师认证考试的真题题库,甚至有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肯加钱,我们帮你考试,你只管拿证就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加快推进“定标准”,是规范新兴职业发展、为劳动者提供更广阔职业前景的应有之义。应当明确,新兴职业种类多样,工作时长、方式、服务内容等不尽相同,难以“一刀切”出台统一标准。要综合考量具体职业的就业规模、行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有序落实职业标准制订、培训教材开发、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等工作。数据显示,今后3年到5年研学旅行市场总体规模将超千亿元,强化高素质从业人员储备势在必行。对此,可鼓励高校、旅行社、社会培训机构等共建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水平,更好匹配市场需求。加大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将缺乏必备素养、浑水摸鱼的从业者“红牌罚下”,净化行业环境。此外,诸如拍瓜师、遛狗员、衣物收纳师等新兴职业,目前的市场规模小、从业人数不多,构建专业化管理机制暂时难以实现,可多在促进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等方面用力,引导从业人员更好满足消费市场需求,获得理想回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把新兴职业发展好,不仅要在人才培养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定标准”,也要就保障劳动权益“立规矩”。职能部门应结合新兴职业发展特点,倾听从业人员呼声,适时优化相关法规。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法治规范新兴职业市场用人行为,推动新兴职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梅 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