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评论
划定“硬杠杠” 守好“养老钱”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3-11-15 14:52:30 责编: 武静

多年试点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迎来“转正”。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进一步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业务转为常态化业务。

养老是民生热点。近年来,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覆盖面最广但保障深度有限,“第二支柱”覆盖面有限、并非所有人都有,这就决定着养老“第三支柱”的不可或缺。但由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凭自愿参加,“第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加速。

作为“第三支柱”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投保简便、缴费灵活等特点。保费起缴金额要求较低,投保的年龄限制较少。交费方式丰富多元,投保人可以采取包括趸交、期交、灵活交费等多种保费交纳方式,或根据自身情况定期不定期追加保费。此次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从试点转为正常业务,产品数量有望大幅扩容,产品多样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将更好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为群众积累“养老钱”提供新的选择。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收益率一直是群众关注的重点。随着市场扩容、渠道放开,参与公司增多,销售乱象难免增加。比如,一些所谓的养老保险产品,其实是披着“养老”外衣的短期投资工具,并不真正具备养老功能。如果不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无法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让制度运行受到监管,就不可能增强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凸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差异化优势。因此,一方面要细化各项规则,明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管理、收益模式、投资组合转换功能、保险责任、退保要求、销售渠道;另一方面,提高经营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较为长期稳健地开展养老资金和风险的管理。《通知》对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设定了“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等准入门槛,严格守好每一分“养老钱”。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养老保障”,这对产品后续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除了完善制度设计、严格监督管理、扩大收益优势,还要让群众看得明白、搞得清楚、易于操作。细致梳理目标客群的各类需求,通过加强宣传、优化供给、创新服务,提高产品吸引力,提升资金账户使用便利性,引导参与者建立长期的储蓄或者投资养老理念,持续做强“第三支柱”,更好实现“老有所养”。

■ 韩小乔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