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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起,我省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长江安徽段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一体推进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 ​
还一江碧水 保两岸青山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4-16 09:15:17 责编: 徐文娟

本版图片:近日,铜陵市大通镇,千亩油菜花海与日出下的沿江风光,构成一幅美丽的春景图。 本报通讯员 陈磊 摄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使我省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稳固筑牢,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指挥部打响“发令枪”

启动“三大一强”专项攻坚

近日,安庆市委负责同志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来到安庆迎江区、市高新区和市经开区,就城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小汪家冲垃圾填埋场问题、白水湖湖面被侵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检查,要求继续压实责任,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不达标准不收兵,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连日来,我省沿江8市,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再部署、再加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强力推进。

“三大一强”,是我省概括出的新提法。“三大”,即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一强”,即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

打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是当前全省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嘹亮号角已吹响。4月1日,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动员会在合肥召开,省委、省政府作出动员部署,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一体推进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真正还一江碧水、保两岸青山。

为推动攻坚行动开展,省委、省政府成立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常务副省长任常务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任前线指挥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我省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列为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之首。”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贺泽群表示,去年6月,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近日出台的“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又是我省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意见的“加强版”。

我省明确专项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通过专项攻坚,使我省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稳固筑牢,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长江干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我们采用‘中西医结合’的办法。”贺泽群解读方案说,大保护要在空间上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大治理是采取西医止血的办法止住污染,大修复是运用中医整体观系统调理,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则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

剑指长江安徽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攻坚战全面发力。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剑指23个突出环境问题

“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明确12项攻坚任务,“狠抓‘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是摆在首位的重要任务。

“23”是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涉皖23个问题,“N”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各方面检查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23个问题涉及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宣城6市,涉及黑臭水体、企业超标排污、非法码头、固体废物污染、自然保护区农业开发等问题。

“点对点”解决这23个问题,是专项攻坚行动最基础、最核心、最关键的任务。我省明确,集中半年左右时间,遵循规律,迅速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责任,按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立行立改、能快则快,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对极少数因涉及工程性措施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并进一步明确第二阶段整治措施和时限,确保全面清零。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已会同省发改委与各市多轮对接,制订整改任务细化清单,将23个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单位、专司责任人、责任河(湖)长/林长、整改时限和逐月的整改目标任务,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及“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网。

省生态环境厅还进一步梳理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尚未销号的40个问题,采取同样方式逐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健全责任体系。

贺泽群表示,为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我省推出新举措,“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中,各有关市党委政府参照省里做法,建立指挥组织体系,针对23个问题和其他突出问题逐一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1名有相关经验的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坐镇督导直至验收销号。

实施“八个集中整治”

从根本上消除污染隐患

攻坚行动是既要“点对点”、更要“面对面”系统整治“N”个突出问题,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为此,作为“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任务,我省将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劣Ⅴ类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等“八个集中整治”,对长江安徽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来一次大清理、大起底、大体检,从根本上消除长江污染隐患。

“专项攻坚行动将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4月底前完成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摸排工作,8月底前完成规定整改。”贺泽群表示。

推动“大起底”,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查找全省长江流域存在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

根据攻坚行动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整治和达标改造,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率达80%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流域所有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等。

专项攻坚行动中,指挥部对“23+N”问题每月调度一次。指挥部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市“23+N”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问题协调推动不力或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公开约谈、追责问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构建无缝责任链条

方案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包保及“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网。

各有关市党委、政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按月倒排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建立无缝对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行业指导、跟踪督办、问题验收销号等工作。

开展机动专项督察

方案明确,将“23+N”问题纳入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范围,实施省级领导和省直有关单位包保制度;以长江流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通过明察暗访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对新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不定期公布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多元化投融资支持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支出要向攻坚行动倾斜,提高资金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率。对攻坚行动成效好的市,省财政统筹预算安排和中央补助的相关专项资金予以奖补等。

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企业环保贷支持绿色发展,发挥企业债券在攻坚行动中的作用,鼓励各市申报发行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债券,进一步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等。

整改成效纳入考核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按月调度、现场抽查,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问题,通报问题整改和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适时选取整改成效较好或较差的点位召开现场会。

完善省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23+N”问题整改成效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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