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要闻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5月21日举行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5-11 09:42:09 责编: 徐文娟

本网讯(记者 柳文)5月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1日下午至24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和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度述职工作方案的汇报,原则通过上述方案,要求相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相关新闻
安徽启动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