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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9年省级预算依法作出调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5-25 09:44:18 责编: 刘东伟

◎ 财政部核定我省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61 亿元,比上年增长35.2%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各增加71亿元

◎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增加671亿元

本网讯(记者 柳文)5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201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调整方案显示,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各增加71亿元,预算调整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为3455.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增加671亿元,预算调整后,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为1238.7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61亿元,比上年增长35.2%,其中2018年底已提前下达我省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9亿元。近期,财政部下达我省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42亿元。省政府对我省债务发行额度进行了初步安排,省级留用一般债券44亿元、分配外债转贷资金额度27亿元,分配市县专项债券额度671亿元。为此,省政府拟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省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

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认为,省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结合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兼顾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对分配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了合理分配。省级留用资金主要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引江济淮工程建设、铁路建设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政府部门的应尽职责。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表示,我省将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债务资金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严明财经纪律,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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