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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滁州容错纠错激发干部积极性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9-15 08:29:31 责编: 武静

本网讯(记者 罗宝 通讯员 王德海)近年来,滁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党中央及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相关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和激发了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滁州市明确了可申请容错纠错免责处理的若干种情形,进一步把“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对容错纠错免责的对象、主体和权限作出专门解释,精准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性质和影响,提高容错纠错的实效性、可操作性。

2011年初,该市某单位为加快业务大楼项目建设,出面协调以合适的价格采购了天长市一电缆公司产品, 保证了项目如期竣工。今年初,滁州市纪委监委对问题进行核实、研究,认为该单位和时任负责人虽然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等程序,但经过了民主决策程序,主观目的是为了尽快推进施工,没有谋取私利,客观上减少了采购成本,应当给予容错免责。此外,滁州市严格把握严管与厚爱、出于公心与私利、失误与违纪的界限,真正做到对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不将容错当“保护伞”,坚决不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规范容错免责程序。相关部门在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进行问责追责时,同步考虑是否存在容错情形、是否符合容错条件,对免责申请开展调查核实,结合“六个要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设定了报备程序,通过容错“备案”制度,博西华、星恒电池、滁州奥体中心PPP、中关村创业园、华为智慧城市、台湾隆达电子等40多个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实施,解除了实干担当者的“后顾之忧”,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容纠并举”,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有错不纠即为失职、只容不纠就是放任。市委巡察组对该市一家医院的巡察中发现,该医院存在发放“体检劳务奖励”问题。这一做法符合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符合容错的情形和条件,但已经严重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去年3月,该院党委废止了这项激励措施,领导班子主动带头退还所有奖励,主动纠偏、消除影响,组织上对有关人员不作负面评价、干部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滁州市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和正名 。去年以来,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000多人次,同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00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最大程度消除负面影响。该市还积极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对受处分人员实际困难、履职实绩“两必问”,帮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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