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要闻
聚焦矿山生态 放眼皖江保护
安徽省全力加强皖江岸线矿山生态修复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10-23 09:01:11 责编: 徐文娟
在繁昌县开展边开采边修复工程建设情况现场调研。


马钢控股有限公司青阳白云石矿矿山治理现场。    铜陵郊区金华矿山采场治理后树木葱茏、花枝招展。    繁昌县荻港海螺老虎头水泥灰岩矿矿山治理后的山体。


“聚焦矿山生态 放眼皖江保护”。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及下发的遥感卫星数据图斑,安徽省长江5市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133个,面积731.11公顷(包括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在建生产矿山和非矿山)。经图斑数据核对,确定安徽省2019年—2020年需治理修复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87个,面积379.06公顷。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27个,面积268.68公顷。

以创建绿色矿山为契机 抓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近年来,青阳县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制度,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转基金等工作。全县绿色矿山创建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逐步迈入良性发展轨道。

绿色矿山创建行动快标准高

2013年以来,青阳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矿业经济发展实际,确立了“发展生态矿业,建设安全、绿色、和谐矿山”的工作理念,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青阳县政府关于发展生态矿业,建设安全、绿色、和谐矿山的实施意见》(青政〔2013〕43号),对318国道沿线可视污染矿山及酉华镇露天矿山集中区开展整治试点,并于2014年推广至全县所有矿山。2016年底,该县第一时间落实池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的决策部署,仅2017年度即完成了16家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18年完成3家矿山创建工作,并全部通过市级验收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通过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矿山企业从矿产品加工到运输实行全封闭运行,矿山固废采取覆盖措施,矿山扬尘得到有效抑制,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矿山淋溶水收集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创建目标。同时,严把矿山数量关,对处于“三线三边”可视范围内、环保设施不齐全、资源枯竭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2016至2018年度共计关闭注销此类矿山8家,并及时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五个到位”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基金制度执行到位。2010年-2017年,全县涉及66家矿山共计缴纳保证金8378.09万元,在此期间支取666.9819万元用于矿山治理和搬迁。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该县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审批监管制度,退还49家矿山企业7771.48万元保证金,并督促生产矿山设立专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截至目前,已有2家矿山企业提取基金共计340.46万元,用于矿山复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减轻了矿山企业负担。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到位。2017年7月,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2号)要求,建立了县级评审专家库。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8家矿山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省级发证矿山5家、市级发证矿山8家、县级发证矿山5家),其余生产矿山均在按要求编制中。

“三线三边”矿山恢复治理到位。省“三线三边”涉及我县10家矿山中,以企业为治理主体的有6家,以政府为治理主体的有4家。该县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督促以企业为治理主体的6家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并经原池州市国土局评审备案。以政府为治理主体的4家矿山,针对和平石子厂组织编制了《青阳县蓉城镇和平石子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原省国土资源厅拨款120万元用于该矿恢复治理工程;另3家实行关闭处理,现已自然复绿60%以上。截至2018年10月,以上10家矿上均通过省、市、县验收,并经原省国土资源厅发文销号。

闭坑矿山分类治理到位。针对闭坑矿山,该县按规定编制《闭坑地质报告》和《闭坑治理设计》并评审备案。2014年以来,实施专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共有10家,其中无主废弃矿山2家、闭坑治理6家、塌陷坑治理2家。目前已完成4家,分别为无主废弃矿山2家、塌陷坑治理1家、闭坑治理1家。目前正在施工的6家中,2家闭坑矿山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扫尾并准备验收材料,其它4家正在按《治理设计》施工。

生产矿山严格治理到位。该县现有采矿权55家,其中正常生产矿山为23家。一方面严格执行按方案开采制度。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安全初步设计》和环评、水保等内容,严禁超采台阶和边坡,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未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开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新建和已建矿山在台阶靠帮后,立即进行复绿工作。所有在建生产矿山均采取“边开采、边治理”,在上一个台阶靠帮后,下一个台阶进入开采时,即同步对上一台阶进行复绿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实现和谐共生

通过多年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该县矿区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昔日的“山破、水浑、路毁、树叶白”和“晴天扬起土,雨天卷起泥”的现象得到根本性扭转,呈现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生态修复同步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2018年5月23日,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培训会在池州召开,省政府领导在观摩期间,对该县绿色矿山创建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矿山披“绿装” 生态环境治理效益凸显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保资金 重修复 矿山治理实行矿山山长制

铜陵因铜而兴、依矿建市。2018年,年产矿石量5463.24万吨,全市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141.52亿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35.10亿元,利润总额41.11亿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但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类矿山开采共压占、损毁土地资源面积1693.37公顷。同时,矿山在露天开采、修建采选工业设施及堆放废土石等采矿活动中,破坏地表原有植被,造成了山体破损、裸露,引起水土流失。近年来,铜陵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8年6月,该市对全市正在生产或关闭的矿山(矿山矿业权以及矿山开采崩落和塌陷区范围)实行矿山山长制。预计到2020年底,健全全市矿山山体保护的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利用合理、违法必究、修复及时”的矿山山体保护管理机制,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达80%,完成一批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到2022年底,绿色矿山创建达标率达100%。

截至目前,该市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59个,完成治理面积445.2公顷,完成投入资金2.47亿元。纳入省“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7个,2018年底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针对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编制《2019-2020年铜陵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方案编制统计的38个废弃矿山计划修复面积为136.82公顷,计划投入资金5815.71万元,部、省补助为3110.47万元,其余均为地方自筹。预计2020年底,铜陵市将完成所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强监管 重督查 矿山治理严字当头

在废弃矿山治理方面,强化组织协调。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铜陵国家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每年不定期都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督促各治理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同时,加强治理项目调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专题工作督查会12次,全面部署各项工作。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月将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市委督查室和市文明办,同时每10日即函告县、区政府,要求加大项目督促力度。同时,对正在施工的项目现场实行按周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和巡查监控。一方面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文件,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对治理项目的巡查和监控力度,明确治理项目监管责任人,在治理项目进出道路上安装监控,定期调取监控资料,严厉打击假借矿山环境治理,进行非法开采行为。

在生产矿山治理方面,一方面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矿种开采准入条件,全面实行新建矿山《矿山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开发和保护过程监管。积极推进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治理恢复工程。同时,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专家实地核查的重要方面,通过社会监督及部门监管等措施强化采矿权人治理恢复主体责任的落实。

解民忧 绿山体 矿山治理凸显三大效益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消除了岩溶塌陷、采空塌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和地质环境问题,解除了对矿区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威胁,有效改善了矿区及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城市公共安全,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改变了矿区地质环境现状,重新绿化了山体,减少了水土流失,涵养了水源,恢复了自然景观,重构了局地生态环境,凸显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带动了矿区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矿区经济发展,同时,治理后的新增可利用土地为城市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后备资源,经济效益显著。

产业化运作 多元化治理 矿山复绿彰显新成效

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繁昌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北靠长江,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有7大类34个矿种,其中石灰石资源储量尤为丰富,储量约为18亿吨。作为传统工业强县和资源大县,因历史上长期资源开采造成废弃矿山点多面广,既严重影响环境,也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亟待全面治理。

近年来,繁昌县以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部门联动、规范实施”的原则,贯彻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非煤矿山“9+2”综合管理

促矿业经济转型

出台《关于推进全县露采非煤矿山“9+2”综合管理改革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一是坚持整合关闭,减少矿山企业数量。自2013年以来,累计关闭矿山26家,整合12家矿山减少采矿权7个。目前荻港海螺、马钢老虎垅等4家矿山的两个整合项目已上报省厅,待批准后将减少2个采矿权。二是坚持整治规范,提升矿山管理水平。严格矿山生产规程,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出台监管政策,整合监管措施,创新监管体系,建设监管平台,全面推进“9+2”综合管理。2018年,该县投入800余万元新建露采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实现了对矿山便捷、高效的动态监管,建立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解决”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坚持节约集约,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以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试点为契机,加大现有矿山整合并购力度,统一建设绿色矿业基地。一方面引入行业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化的开发投资和矿产品深加工。另一方面引导资源上下游企业整合重组,延伸矿产资源产业链,研发科技含量高的矿产品。

“市场化+产业化”探索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新路径

将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纳入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打造环境治理产业平台,实现人才、资金和技术的积聚,实行专业化治理,实现产业化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通过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发挥技术和资金优势。由政府承担政策风险,发挥示范和监管作用;由企业承担经济风险,减轻政府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压力。同时,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原则,针对不同的地质、地貌,分别采用治理复绿,地质保护、景观再造和土地复垦,以及项目开发利用等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由此实现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获得土地的增值效益。

自2013年以来,全县共投入治理资金近2亿元,完成33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面积约4000亩,获得建设用地1200多亩,复垦耕地300多亩,通过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宕底被压占的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促进该县转型发展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技术+管理 成功实践矿山复绿

“繁昌模式”

通过大量矿山复绿的实践,探索出适合该县矿山环境治理高次团粒喷播、植被砼喷播等相对比较成熟的技术,出台了《繁昌县矿山复绿技术规程》,规范矿山治理复绿实施程序和技术方法路径。建立健全较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属地镇和各职能部门职责,实行例会和工作巡查制度,全面加强项目招标,安全监管和规范施工行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进沿江矿山治理,计划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长江岸线15公里范围内约2630亩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洪曙光 郭佳佳)

    相关新闻
合肥启动建设数字经济“一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