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努力建成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营商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投资。在各地竞相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区域之间的发展竞争,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的比拼。近年来,我省针对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不断为创业创新创造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79.2万户,同比增长20.31%,极大激发了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我省营商环境仍有一定差距,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然突出,在一些关键领域和环节,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视差距和不足,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和担当,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更大的放、更好的管、更优的服,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释放发展潜能,不断涵养营商环境的“清新空气”,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获得感。
众所周知,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增强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即将实施,这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也为我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政策遵循。我省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吸引力、竞争力,不断强化营商环境的可及性、可得性,汇聚更多创新要素资源,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鲍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