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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安徽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锦斌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1-09 09:21:19 责编: 徐文娟

(一)

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重大意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显著成绩。我们要注重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进程中汲取智慧,从人大工作开拓奋进历程中凝聚力量,不断增强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第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这些重要论述,精准指出了新时代地方人大依法履职的着力重点和主要任务。我们要立足新的起点,积极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创新,切实把优势运用好、把职能发挥好。

第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践行党的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公仆情怀。我们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第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履职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这些重要论述,为提高地方人大履职能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

(二)

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40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持续完善,组成人员结构持续优化,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设置持续健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法治安徽建设、促进我省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突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持续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人大主导立法、开门立法等机制,大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修改了一大批体现时代要求和安徽特色的法规。截至目前,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94件,有力促进了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二是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了监督的支持促进作用。围绕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探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途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636项,开展执法检查123次、专题询问17次、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2次,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三是突出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充分发挥了决定重大事项的保障落实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把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实践。四是突出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了人事任免的组织保障作用。在全国率先制定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法规,健全人事任免机制程序,完善审议表决、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代表选举、支持代表履职、加强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实现常态化,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有效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40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尽职尽责工作,坚持不懈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5个重要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履职为民的价值取向,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拓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效性。四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宪法法律在我省贯彻实施,推动地方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新时代新形势对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任务相比,立法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相比,代表联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民谋利举措需要进一步强化;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新要求相比,常委会自身建设仍需持续改进,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仍需持续提升。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补齐短板,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等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赋予了人大必须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全省各级人大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全会《决定》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省各级人大要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要坚定讲政治。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坚决做到总书记怎么说就怎么做、总书记有指示就立即有行动。二要坚持强理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三要坚决守规矩。全省各级人大党组织要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人大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尤其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能体现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全会《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省各级人大要一以贯之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一要全面履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法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二要切实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更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三要着力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要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全局观,坚定不移护航改革发展。全会《决定》提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省各级人大要坚持依法履职与支持促进相结合,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同级党委提出的工作任务,只要是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要依法积极参与,扎实有力推进。二要把准服务大局重点。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任务,谋划履职思路,展开工作布局。三要凝聚服务大局合力。紧扣党委政府重点推进、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能够发挥人大作用的事项,上下联动,精准发力,凝心聚力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四,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定不移维护人民权益。全会《决定》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全省各级人大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通过行使人大各项职权,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要落实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全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二要做实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拓宽代表同群众联系渠道,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和督办机制,完善“双联系”制度,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依法保障代表权益。三要抓实群众有序参与。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充分听取群众建议,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要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切实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号准群众脉搏、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四要务实推动作风转变。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把地方人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特色、更具实效,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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