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要闻
安徽:未经批准不得封闭公路
来源: 安徽日报客户端 2020-02-11 23:42:27 责编: 徐文娟

近日我省发布《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要求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措施》要求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要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实现快检快放,避免造成车辆拥堵。

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方式,保证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要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通行证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各地要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对发往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点对点”运输,可按照当地公布的中转站集中投放,到后即返。 

《措施》要求各市、县要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有序通行中存在的问题,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出台各种“土政策”阻碍省际、省内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对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范克龙)


    相关新闻
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安徽再公布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