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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 安徽日报 2020-03-09 09:11:29 责编: 徐文娟

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保护好安徽的好山好水,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二、完善举措,着力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全面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逐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深入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水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开展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水污染防治。大力组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强化船舶水污染防治。

三、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水污染防治监管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监测水平,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实现省域范围内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可视化。强化技术和标准保障,将水环境监测和治理以及水污染防治等选题,纳入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设。

四、宣传引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环境问题。压实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修订《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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