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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八市反馈督察意见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4-04 09:14:34 责编: 刘东伟

本报讯(记者 夏胜为)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对淮北等8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3月31日起,各督察组分别向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黄山8市反馈督察意见。反馈会均由被督察市市长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反馈意见,市委书记作表态讲话。至4月3日,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督察重点聚焦了各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中央及省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

从督察情况看,各市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督察中也发现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尚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然学习不够、认识不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未牢固树立。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不到位现象。少数问题存在超期未完成整改、整治标准不高、措施落实不力等情况。三是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完成存在较大压力。部分地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四是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个别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存在开山采石现象,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五是少数信访投诉问题查处不够到位,治标不治本,整改后反弹等现象偶有发生。

督察以来,淮北等8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2928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2420件,占比82.6%。其中,责令整改692家;立案处罚146家,罚款882万元;立案侦查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人;约谈165人,问责10人。

2018年,我省已对合肥等8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随着2019年督察反馈工作的结束,标志着我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本轮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8898件,反馈问题1000多个,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万余个;共移交责任追究问题60个,其中2018年移交的39个责任追究问题,共问责党政干部145人,本次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通过督察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调度督办,并组织抽查核实;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形式,压实责任,防止整改过程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督促相关市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依纪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调查处理,并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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