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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出新规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6-10 08:12:08 责编: 徐文娟

本报讯(记者 何珂)近日,省房地产商会、省消防协会主办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宣贯会在合肥举办。该《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负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并且对各方主体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细化规定。同时,要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针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暂行规定》列出了12项清单,严格规范特殊消防设计管理,减少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和操作性。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此外,《暂行规定》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申请消防验收,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等三项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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