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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七月二十九日举行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7-22 08:24:27 责编: 刘东伟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7月2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国权,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7月29日至31日在省人大机关举行。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安徽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的决定(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芜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安徽省2019年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省级决算;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9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所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上述意见和落实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原则通过这个方案,并要求相关机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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