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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沪苏浙皖司法行政机关推出一系列务实合作举措——
协力共建法治长三角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9-30 07:56:34 责编: 徐文娟

日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共同宣言》。三省一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参与“两个循环”,坚持依法共治、政策共商、机制共创、资源共享,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长远布局

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

“长三角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建立地方立法工作协同常态化机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支撑和保障。这要求我们在立法上更有作为。”在谈到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协作时,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表示,当前,三省一市的立法协作正在不断走向深入,从深化今后的法治协作角度,要求我们加强跨区域立法协作研究,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立法议题的规划谋划,联合对跨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立法调研、沟通、协调、立项,深入开展政策和法律研究。三省一市应适时召开立法协作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推进重大立法项目。

“应强化长远布局,协同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姜明表示,加强行政立法协作,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协同立法机制,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强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城乡治理等重要领域立法协作,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防止标准不同造成经济融合发展壁垒。同时,建立健全三省一市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文化旅游等领域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

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承担参与国际竞争、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任。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表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将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政府治理碰到的工作难题、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阻碍、人民群众反映的烦心问题,作为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共建共治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和法治红利。

要素融通

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中需要进一步加强。

“主动对接党委政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需求,下好先手棋,勇当先行军,联手打造多维度、全方位的优质品牌,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按照总书记“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要求,着力解决社会矛盾外溢上行这一市域治理难题,联手共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商事、民事、行政等领域全面有效覆盖。在探索创制性立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调解中心等法律服务平台合作交流,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制度创新”,将长三角自贸区打造成为发展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近年来,上海市秉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的重要理念,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上海市域内大力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陆卫东表示,在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协作中,应着力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便利共享。对于跨区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共享什么、怎么共享、如何保障等,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建议三省一市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携手,丰富共享内容,优化共享机制,推动长三角公共法律服务更高质量共建、更高水准共享。

“强化要素融通,协同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姜明认为,应强化长三角重大战略项目服务协同,联合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长三角支撑性重大引领项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协同打造长三角法律服务产业聚集群,探索建立面向“一带一路”的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共同培育一批综合性旗舰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实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战略,共同推进“一带一路”等境外分支机构的互补设立。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推动三省一市法网并网运行,共建法律服务案例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共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资源共享

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

近日,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协作会上,首批55名长三角法治专家智库名单发布。据了解,未来3年,他们将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根据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及相关单位的委托,就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相关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参加三省一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调研、督查等活动,就有关调研报告、督查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审查报告等提出意见。

“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决策咨询服务,需要法治人才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姜明认为,三省一市应强化资源共享,协同打造法治人才共同体。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培训项目计划,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用培训基地和师资库。依托长三角区域司法高等院校,探索建立以高端法律服务培训为主的“律师学院”。建立健全法治人才交流机制,加强法治人才跨省市学习交流,推动异地互派优秀司法行政干警交流挂职,推进高层次法治人才共享共用,实现专业优势互补。

“应在资源互补上发力。”柳玉祥认为,要着眼强化区域法治共同体建设的集聚效应、协作效应和规模效应,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等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跨地区机构发展合作和人才互动交流,形成规模优势、组合优势。(本报记者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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