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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乡镇设立政协联络组织有怎样的意义,做了哪些工作,如何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记者对话省政协办公厅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
延伸政协触角 真心服务群众
对话人: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 丁伯明 安徽省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研究基地研究员、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 徐理响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2-01-04 09:10:47 责编: 徐文娟

记者:在乡镇设立政协联络组织有怎样的意义?

丁伯明: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乡镇机构中仍没有明确建立政协组织,如果乡镇政协组织机构不健全,上面有“头”下面无“脚”,没有根基作为依托,会造成工作中上下联动不够,运转不够顺畅,政协工作在基层弱化,对县、市政协组织发挥整体功能就会带来了一定影响。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是县级政协向基层的拓展和延伸,便于基层政协更好履行建言资政职能,最大限度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协调关系、汇聚力量的工作。

徐理响: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全覆盖,充分体现了政协协商民主的人民性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委员深入基层一线履职提供了平台和保障,有助于加强委员间的联系、增强组织活力,有助于政协委员更好地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献言献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助于打通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助于实现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更好地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记者:我省在乡镇设立政协联络组织做了哪些工作,取得怎样的成效?

丁伯明:为夯实政协基层基础,我省在没有建立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织的地方,认真落实住乡镇(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做到委员履职活动有人召集;一些市县完善既有的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工作机制,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标准设立,将之与召集人制度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县(市、区)政协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协商的组织化程度,做到委员履职服务更加有力;把探索搭建委员工作室、界别活动室等老百姓家门口的协商平台,作为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加强培育、扩大影响,做到委员履职更富活力。目前,我省已实现了乡镇(街道)县(市、区)政协委员联络组织全覆盖,市县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效能和工作潜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巩固。

徐理响:我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工作,省委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相衔接、同社会治理相结合,并开展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情况的督查,以推动落实、推广经验。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明确政协联络组织的性质、职责定位和具体运行的体制机制,有的地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联络组组长或委员活动召集人,有的地方明确联络组组长由主任科员担任专职,按照乡镇正职给予待遇,有的地方明确联络组组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也深入治理一线,搭建了诸如“有事好商量”“政协委员进网格”“政协委员进村居”“连心茶室”等基层协商品牌,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品质。

记者:如何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建设工作?

丁伯明:我省将继续落实省委“建立住乡镇(街道)县(市、区)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委员联络服务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开发区(园区)政协工作联络组织,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或党政班子成员中资历较深、能力较强的同志专职担任负责人。结合各地工作实践,明确联络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名称、职责、职级、考核等事项,为辖区内各级政协委员履职搭建平台、提供保障。按照“专委会+联络组织”的模式,健全县(市、区)政协委员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开展履职活动的制度机制。

徐理响:新时代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明确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织的性质、定位和权责,统一标识、名称及运行规范、考核标准等,推进健康发展、规范运行。要理顺与县(市、区)政协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间的关系,构建更有助于联络组织有序运行的体制机制。要加大保障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联络组织的高效运行、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协商“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在基层协商、基层治理中更充分发挥和展现政协力量、政协特色和政协优势。(记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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